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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 诉 王某

[2019] VSC 269 ·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Cameron 法官) · 2019-04-30

内地判决在澳大利亚的承认与执行 · 类案研究配套案例页

内地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07-09 判决) 被拒绝

案件信息

案号/引注[2019] VSC 269
法院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Cameron 法官)(澳大利亚)
裁判日期2019-04-30
程序编号—
内地判决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07-09 判决)
涉款金额以内地判决确定的金钱数额为准
结果被拒绝

裁判要点

拒绝承认与执行:债权人已在维多利亚起诉被告,同时又就同一债务在宁波起诉,且不告知被告、也不向中国法院提供其联系方式,导致中国法院以公告方式送达并作出缺席判决。法院认定这既违反中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也构成对自然正义的违反与滥用程序。

判决原文(逐字摘录)

… it may still refuse to enforce a foreign judgment … where the foreign judgment is penal or a judgment for a revenue debt; or enforcement would amount to a denial of natural justice or an abuse of process.— §80(拒绝事由归纳)

文本来源与说明

判决由维多利亚州法院公开发布;本页要点与引句取自公开律所评论与该判决被引段落整理,未逐字核对全文。

本页要点为研读后的中文摘译,仅供研究参考;如需在诉讼中援引,请以法院公开发布的判决原文为准,并注意该法域对判例引用格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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