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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 诉 马某等

[2017] VSC 810;(2017) 55 VR 104 ·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 · 2017

内地判决在澳大利亚的承认与执行 · 类案研究配套案例页

内地法院:内地某人民法院 获承认/准予

案件信息

案号/引注[2017] VSC 810;(2017) 55 VR 104
法院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澳大利亚)
裁判日期2017
程序编号—
内地判决内地某人民法院
涉款金额以内地判决确定的金钱数额为准
结果获承认/准予

裁判要点

据公开案例整理,这是澳大利亚首宗获承认的内地金钱判决(被告未提出异议,事实无争议)。

文本来源与说明

判决由维多利亚州法院公开发布;本页要点取自公开案例整理与律所评论,未逐字核对全文。

本页要点为研读后的中文摘译,仅供研究参考;如需在诉讼中援引,请以法院公开发布的判决原文为准,并注意该法域对判例引用格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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