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NZHC 2501 · 新西兰高等法院 · 2023-09-20
内地判决在新西兰的承认与执行 · 类案研究配套案例页
内地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中间裁判/保全| 案号/引注 | [2023] NZHC 2501 |
|---|---|
| 法院 | 新西兰高等法院(新西兰) |
| 裁判日期 | 2023-09-20 |
| 程序编号 | — |
| 内地判决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
| 涉款金额 | 人民币 103,426,379.28 元 |
| 结果 | 中间裁判/保全 |
被告以原告为境外公司为由申请费用担保。法院未批准费用担保,但要求原告将已提交的 20 万新西兰元保证金(原为冻结令的损害赔偿担保)留作应付未来费用判决之用。法院并讨论了中国法院对互惠的认定口径,认为在“法律互惠”原则下,新西兰胜诉费用判决在中国有合理执行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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