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卡了两年的19岁男孩

春节时我接手了一个案子。一个在韩国出生的男孩,父亲是韩国人,母亲是中国人。他出生后随父母回到中国,一直拿着韩国护照、用留学签证在中国上学,读到高中。所有人都认为他是韩国人——包括他自己和他的父母。

直到他18岁去续签证时,公安局告诉他:经过国籍认定,你虽然持有韩国国籍,但你也有中国国籍。可是因为他已经满18岁,不能给他上户口,于是没有身份证,也不能办中国护照;而他手里只有一本韩国护照,既然被认定为中国公民,又不能给他贴中国签证或留学签证。

结果就是:他既不能在中国继续上学,也不能拿着韩国护照回到韩国——因为护照上没有签证,而他在中国已经没有任何有效证件。按规定,公安机关应当给他签发一个「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让他凭这个证件出境、回到韩国。可当地工作人员异口同声地说:「你已经满18岁了,18岁以上不能办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

于是他被卡住了。公安想了个办法,让他填《退出中国国籍申请书》,走退籍程序。这一走就是两年,到现在都没有结果。一个19岁的孩子,就这样白白耽误了两年黄金时间,回不去韩国上大学。

后来他找到我。我们只是给国家移民管理局打了投诉电话,公安当天就受理了他的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申请,7天后他就拿到了证件,顺利回到韩国准备上大学了。

先说清楚:什么叫「国籍冲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就具有中国国籍;但若该中国公民父母已定居外国,则不具有中国国籍。而很多国家(如美国、韩国、西班牙)实行出生地国籍原则,孩子一出生又自动取得该国国籍。于是,一个孩子同时拥有中国国籍和外国国籍,这就叫「国籍冲突」。

国籍冲突不是违法的「双重国籍」,而是各国国籍法规定不同造成的客观重叠。对于这类孩子,中国并不要求他「18岁二选一」,而是提供通行证件等便利,方便他在两个身份之间正常流动。

出入境通行证的法律依据,白纸黑字没有年龄上限

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写得非常清楚——「因国籍冲突或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情形,可以申请办理出入境通行证。」

注意这句话:只写「因国籍冲突」,没有写「未满18周岁」。整份指南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年满18岁不能办」的限制。所谓「18岁不能办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是基层窗口对政策的错误理解,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审批依据上,出入境通行证的签发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等。受理机构是「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也就是说,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即可。

办理时限上,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审批签发;符合加急情形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收费15元/本。因国籍冲突申请,按指南要求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照片、身份证件,以及「国籍冲突」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满18岁不能办」错在哪里

这个误区之所以流传,多半是把「出入境通行证」和「旅行证」或其他证件的规则混淆了,或者是基层窗口沿袭旧口径、对成年国籍冲突人员「从严掌握」。但从严掌握不等于法律禁止。

成年人同样存在国籍冲突:比如这个案子里的男孩,成年后被认定具有中国国籍,却因为没有中国证件而无法出境。法律对他的出境权是有保障的——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正是解决这个死结的法定工具。拒绝给他办,恰恰是侵害了一个中国公民的正当权利。

被窗口拒了怎么办

如果你或家人是成年国籍冲突人员,办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被窗口以「超龄」等理由拒绝,可以这样做:

  • 先请窗口出示「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依据(《不予批准决定书》),看它引用的到底是哪一条。
  • 拨打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服务平台热线咨询或投诉,说明情况,请上级核实政策口径。
  • 依据《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明确的行政相对人权利,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决定享有陈述、申辩权,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保留好书面申请、回执、拒办说明等证据,便于后续维权。

上面这个案子,就是靠一个12367投诉电话,当天受理、7天拿证。

王律师团队的提醒

工作人员的口头答复,不等于法律。当窗口答复与白纸黑字的文件冲突时,要以法律和文件为准。国籍冲突人员(无论是未成年还是成年)办理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法律上都没有年龄上限。遇到被卡、被拒的情况,不要轻易放弃或走退籍这种兜底程序,先核实政策、向上级机关反映。

如您或家人涉及国籍冲突、出入境证件办理、退籍/恢复国籍等问题,欢迎联系王律师:电话 186-0113-9509,微信 wang22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