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是中国人,孩子在国外出生就没有中国籍了吗?
一个真实案例
一位母亲的父亲是马耳他人,母亲本人是中国公民,未在国外定居,她专程赴美生下孩子。孩子因在美国出生具有美国国籍,同时因母亲是未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依法也具有中国国籍。但此后孩子长期使用美国护照往返,中国驻马耳他使馆一度以“无法确认母亲在美国的定居状态”为由,拒绝为孩子办理旅行证。
国籍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父母双方或一方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均未在外国定居,本人出生时即具有中国国籍——即使同时具有外国国籍。孩子是否曾使用外国护照申请中国签证入境,并不影响这一认定结果。
怎么解决“无法确认”的困境
本案中,孩子的母亲最终向自己户籍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国籍认定,由公安机关核实其本人出生时未持有美国绿卡、未在欧洲定居等事实后,出具了具有中国国籍的证明。凭此证明,孩子在马耳他顺利换发了旅行证,此后每两年续办一次。
可以在哪里申请国籍认定
当事人可以选择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也可以选择回国后向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国籍认定。两种途径各有利弊,具体选择建议结合实际情况提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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